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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鹽縣旅游集散中心工程驗收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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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管理辦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號)要求,2020年4月10日,海鹽縣城市建設有限公司在海鹽縣旅游集散中心工程現場主持召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會議,同意該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通過驗收,根據相關要求,委托杭州大地科技有限公司對本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驗收鑒定書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
如有反饋或咨詢,請在公示期間電話聯系:周俊浩 13516839569
海鹽旅游集散中心工程-監測總結
海鹽旅游集散中心工程-驗收
海鹽縣旅游集散中心工程-驗收鑒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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